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  ( 104 年 12 月 21 日)
第2條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以下簡稱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如下 :

一、資料處理費:按各年度每一資料檔,每一欄位收取新臺幣二百五十元 ,各年度之每一資料檔費用最低以新臺幣三千元計。

二、研究人員實地操作費:每半日為新臺幣一千元,全日則為新臺幣二千 元;另需機器夜間執行之操作每次需新臺幣一千六百元。

三、資料代處理分析費:每人日收取新臺幣一萬六千元,未滿一人日者, 以一人日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