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  ( 105 年 12 月 15 日)
第8條
保險人為辦理本辦法醫療品質資訊公開作業,得向附表一及附表二所列各 醫療給付費用總額部門之代表團體或相關醫學會,要求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