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  ( 102 年 06 月 07 日)
第7條
財務報告應包括下列各項報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收支餘絀表(損益表)。

三、淨值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醫務收入明細表。

六、醫務成本明細表。

前項財務報表之格式及內容,於醫療法人及公立機構,依相關法規之規定 ;於其他醫事服務機構,規定如附表一至附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