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  ( 105 年 05 月 17 日)
第5條
保險對象向保險人申請健保卡時,應依規定繳交工本費。但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免收費用:

一、申請首張健保卡。

二、健保卡之基本資料,因保險人印製錯誤,或非人為造成卡體與晶片之 彎折、刮壓裂痕、凹凸變形、晶片脫落、變色或磨損,致無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