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  ( 106 年 12 月 04 日)
第9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四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自 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