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  ( 97 年 09 月 02 日)
第1條
本辦法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本 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