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治療費用補助辦法  ( 105 年 11 月 30 日)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費用之申報、審核及 補助。

指定醫事機構申請補助程序,準用全民健康保險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