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治療費用補助辦法  ( 105 年 11 月 30 日)
第12條
本辦法除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四日施行外,自 發布日施行;第六條條文自一百零六年二月四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