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醫院指定與管理辦法  ( 104 年 12 月 24 日)
第5條
指定醫院應於院內辦理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並不得委託其他機構辦理 。但非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項目,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