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 106 年 05 月 05 日)
第10條
本法第七十三條第四款所定檢查不合格,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一、受聘僱外國人經確認診斷為多重抗藥性結核病。

二、受聘僱外國人未進行再檢查或再檢查不合格。

三、受聘僱外國人未配合結核病或漢生病都治服務累計達十五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