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接種作業與兒童預防接種紀錄檢查及補行接種辦法  ( 106 年 01 月 18 日)
第8條
前條第二項通知及作業程序如下:

一、書面通知法定代理人檢查結果及補種事項。

二、學童有其他醫療特殊理由未能完成預防接種者,應連繫或轉介至當地 醫療機構做進一步檢查,以決定是否補種。

三、協助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辦理補(接)種事宜及追蹤學童完成接種。

四、配合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登錄,並提供學生就學期間進行各項疫苗接種 之電子資料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