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接種作業與兒童預防接種紀錄檢查及補行接種辦法  ( 106 年 01 月 18 日)
第6條
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國小)、幼兒園、托嬰中心學童及嬰幼兒應完成之疫 苗接種項目及時程,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