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傳染病媒介物補償辦法  ( 96 年 10 月 18 日)
第6條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前條申請後,應於七天內就處置傳染病媒介物情形進行 調查,並將調查結果作成書面報告,連同申請書及相關證明資料,提報審 議小組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