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 103 年 01 月 21 日)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醫事人員,依醫療法之規定。

本辦法所稱其他人員,指非屬醫事人員,為設立檢疫或隔離場所必要之工 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