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等相關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 105 年 04 月 15 日)
第2條
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等相關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錠狀膠囊狀食品之查驗登記,每件新臺幣四千元。

二、食品添加物之查驗登記,每件新臺幣六千元。

三、低酸性罐頭食品之查驗登記,每件新臺幣六千元。

四、特殊營養食品之查驗登記,每件新臺幣三千元。

五、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查驗登記,每件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六、食品添加物、低酸性罐頭食品、錠狀膠囊狀食品及特殊營養食品之許 可證件(許可文件)展延、變更、遺失補發、移轉、污損換發,每件 新臺幣四千元。

七、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許可證變更登記、展延者,每件新臺幣六千元。

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許可證遺失補發、污損換發、移轉者,每件新臺 幣八千元。

九、食品及食品添加物許可證證書費,每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十、食品、食品添加物之自由銷售證明、檢驗報告、衛生證明英文證明書 申請案之書面審查,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物之衛生證明、檢驗報告英文證明書申請案之實地 查核或抽樣,每件新臺幣四千三百元。(本款費用未包含實驗室之 檢驗費用) 十二、食品、食品添加物之自由銷售證明、檢驗報告、衛生證明英文證明 書,正本每件新臺幣一千元,副本每份新臺幣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