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證管理辦法  ( 102 年 08 月 20 日)
第7條
許可證辦理移轉時,應備具申請書及本辦法第三條所定一部或全部證件, 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移轉登記,並繳納審查費、證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