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  ( 104 年 06 月 03 日)
第8條
二人以上聯名檢舉之案件,其獎金由全體檢舉人具領;二人以上分別檢舉 案件而有相同部分者,其獎金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發 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