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  ( 105 年 08 月 11 日)
第2條
申請中藥製造品質檢查,每件應繳納之費用如下:

一、國內中藥製造工廠檢查:

(一)新設、遷移、擴建、復業,新臺幣三萬七千元。

(二)增加原料藥、劑型、加工項目、品項之檢查,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三)後續追蹤管理之檢查,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二、國外中藥製造工廠檢查:

(一)藥廠工廠資料審查,新臺幣二萬元。

(二)藥廠工廠資料後續追蹤管理審查,新臺幣二萬元。

三、委託檢驗申請案審查,新臺幣四千元;須實地查核者,增加實地查核 費用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四、藥廠兼製產品審查,新臺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