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  ( 102 年 11 月 08 日)
第3條
管制藥品濫用通報之內容包括藥物濫用個案來源、基本資料、就診地點、 就診原因、濫用藥物原因、取得藥物場所、取得藥物來源對象、用藥史、 用藥種類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者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