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辦法  審議委員會及實地評鑑委員 ( 103 年 10 月 23 日)
第5條
審議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任期二年,由本 部部長就毒品分析、醫學、藥學及法律等相關人員聘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