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  ( 106 年 09 月 08 日)
第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全額補助,不受前條第一項所定補助金額及比率之 限制:

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病人之醫療照護費用。

二、維持生命所需之緊急醫療照護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