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設廠基本條件 ( 102 年 07 月 04 日)
第30條
採血及輸血用器具類(使用塑膠管)製造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

一、高速攪拌設備。

二、冷卻攪拌設備。

三、膠粒設備。

四、高壓蒸氣滅菌設備。

五、高週波熔接設備。

六、製造無菌水裝置。

七、無菌操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