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設廠基本條件 ( 102 年 07 月 04 日)
第23條
中藥液劑、露劑、酒劑、膏滋劑、膠劑製造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 :

一、切斷(碎)設備。

二、浸漬設備。

三、過濾設備。

四、煎熬或濃縮設備。

五、蒸餾設備。

六、攪拌設備。

七、液體充填(分裝)設備。

八、膠模盤及切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