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 104 年 01 月 14 日)
第1條
為防治罕見疾病之發生,及早診斷罕見疾病,加強照顧罕見疾病病人,協 助病人取得罕見疾病適用藥物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並獎勵與 保障該藥物及食品之供應、製造與研究發展,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