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施行細則  ( 105 年 09 月 28 日)
第9條
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藥商登記事項如左:

一、藥商種類。

二、營業項目。

三、藥商名稱。

四、地址。

五、負責人。

六、藥物管理、監製或技術人員。

七、其他應行登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