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 101 年 12 月 19 日)
第4條
護理機構申請設置或擴充,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設置或擴充計畫書及計畫摘要一式各四份。

二、財團法人護理機構及其他法人附設者,應分別檢具董事會或社員總會 同意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之會議紀錄一式各四份。

三、其他法人依有關法律附設者,應檢具該法人主管機關及其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同意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