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 101 年 08 月 17 日)
第5條
審查會應訂定並公開審查研究計畫時之各項標準作業程序,包括接觸或擷 取使用各種文件、檔案與資料庫之權限及程序,並定期查核、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