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 101 年 08 月 17 日)
第10條
前條審查會會議之議決方式,以多數決為原則;以投票方式表決時,應記 錄其正、反等表決情形。未出席會議之委員,不得參與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