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試驗管理辦法  ( 105 年 04 月 14 日)
第6條
依本法第七十八條第三項規定會同審查人體試驗計畫(以下稱審查會)之 人員名單及會議紀錄,應予公開。

前項審查,應訂定作業規範並公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