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  ( 101 年 01 月 19 日)
第15條
指定醫師喪失精神科專科醫師資格者,其指定資格失其效力。

指定醫師違反本法或其他醫事相關法令規定,情節重大者,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