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嚴重病人保護人通報及管理辦法  ( 97 年 06 月 06 日)
第10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就保護人資料予以建檔、建立名冊與定期更新,並登錄於 中央主管機關所建置之電子資料庫。

保護人異動,其資料之建立與更新,依前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