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會計科目及財務報表之編製 ( 97 年 10 月 22 日)
第23條
第五條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稱現金流量表,指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流入 與流出,彙總說明醫療法人於特定期間之營運、投資及融資活動;其編製 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七號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