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放射師法  獎懲 ( 105 年 11 月 30 日)
第43條
醫事放射所之負責人受停業處分或廢止執業執照時,應同時對其醫事放射 所予以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

醫事放射所受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者,應同時對其負責人予以停業處 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