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6 年 06 月 28 日)
第2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衛生福利特 別收入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衛生福利部為管理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