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處務規程  ( 102 年 07 月 21 日)
第4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婦女福利及企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兒少福利組,分三科辦事。

三、身心障礙福利組,分三科辦事。

四、老人福利組,分三科辦事。

五、家庭支持組,分三科辦事。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政風室。

九、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