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處務規程
( 102 年 07 月 21 日)
第4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婦女福利及企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兒少福利組,分三科辦事。
三、身心障礙福利組,分三科辦事。
四、老人福利組,分三科辦事。
五、家庭支持組,分三科辦事。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政風室。
九、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