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處務規程  ( 104 年 07 月 28 日)
第10條
保護服務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防治與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少年保 護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二、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防治與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少年保 護事件之被害人保護服務方案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三、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防治與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少年被 害人保護之教育宣導及研究發展事項。

四、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防治與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少年保 護網絡合作、協調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五、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調解制度與調查、調解人才資源庫之規劃、 推動及督導。

六、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高關懷少年處遇輔導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 關法規之研擬。

七、其他有關保護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