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務規程
( 104 年 03 月 26 日)
第11條
風險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食品藥物化粧品風險評估綜合業務。
二、食品藥物化粧品危害事件之應變及管理。
三、食品藥物化粧品實驗室管理與認證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四、藥物化粧品製造管理及查核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五、人體器官保存庫查核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六、其他有關風險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