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務規程  ( 104 年 03 月 26 日)
第11條
風險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食品藥物化粧品風險評估綜合業務。

二、食品藥物化粧品危害事件之應變及管理。

三、食品藥物化粧品實驗室管理與認證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四、藥物化粧品製造管理及查核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五、人體器官保存庫查核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六、其他有關風險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