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事故救濟審議會設置辦法  ( 105 年 07 月 13 日)
第2條
生產事故救濟審議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重大生產事故事件之審議。

二、生產事故救濟給付之審議。

三、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四、其他有關生產事故救濟事項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