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設置辦法  ( 103 年 07 月 24 日)
第3條
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為依科學證據、事先預防 及資訊透明原則,就下列食品風險評估相關事項之諮詢或建議:

一、食品安全及相關有害物質之風險評估。

二、風險評估政策及策略之訂定。

三、風險評估計畫之研定。

四、風險評估指引之增修。

五、風險評估作業之執行。

六、其他有關風險評估事項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