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限建範圍內建築物、廣告物及工程行為之審核及管理 ( 101 年 07 月 30 日)
第17條
起造人依第九條第一項第七款、第十二條第四項、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 一項及第十五條規定提送捷運主管機關之文件,應由專業技師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