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限建範圍內建築物、廣告物及工程行為之審核及管理 ( 101 年 07 月 30 日)
第10條
起造人於申請建造執照、拆除執照或雜項執照前,得向捷運主管機關請求 提供捷運設施相關設計資料及最近一次之現況測量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