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系統工程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 104 年 09 月 17 日)
第21條
依本辦法補償之土地被徵收時,除第十七條第三項及第十八條第二項所列 情形外,土地所有人依本辦法取得之對價,應在徵收土地補償金額內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