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法  營運 ( 103 年 06 月 04 日)
第29條
大眾捷運系統運價率之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變更時亦同。

大眾捷運系統之運價,由其營運機構依前項運價率計算公式擬訂,報請地 方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變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