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梅山太平雲梯登梯收費標準  ( 106 年 09 月 25 日)
第1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嘉義梅山太平雲梯登梯收費基準如下:

一、全票一百五十元:一般參觀民眾。

二、優待票一百二十元: 1.購票人數達十八人以上之團體。 2.學生(憑學生證)。

三、特惠票七十五元: 1.兒童(七歲至十二歲,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2.六十五歲以上持有身分證明文件者。

第3條
除下列身分者外,皆依前條規定收費基準收費:

一、學齡前兒童(零至六歲,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二、身心障礙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及其必要陪伴者一人。

三、持有志願服務榮譽卡。

四、嘉義縣梅山鄉太平村民因林務農事需通過時,憑身分證明。

符合前項身分者得另行繳納團體傷害保險費。

第4條
因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由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宣布 停止雲梯開放期間,售出之門票無息退還費用。

第5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