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 92 年 01 月 22 日)
第14條
專業導覽人員陪同旅客進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得由該管主管機關給付 導覽津貼。

前項導覽津貼所需經費,由旅客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之費用支應,其收 費基準,由該管主管機關擬訂公告之,並明示於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