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業管理規則  經營管理 ( 105 年 10 月 05 日)
第21-1條
旅館業收取自備酒水服務費用者,應將其收費方式、計算基準等事項,標 示於菜單及營業現場明顯處;其設有網站者,並應於網站內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