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 106 年 03 月 03 日)
第28條
導遊人員違反第五條、第六條第五項、第十七條第二項、第十九條、第二 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者,由交通部觀光局依本條例第五 十八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