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條例  規劃建設 ( 106 年 01 月 11 日)
第7條
觀光產業之綜合開發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

各級主管機關,為執行前項計畫所採行之必要措施,有關機關應協助與配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