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條例  獎勵及處罰 ( 106 年 01 月 11 日)
第46條
民間機構開發經營觀光遊樂設施、觀光旅館經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 定者,其所需之聯外道路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該管道路主管機關、地方 政府及其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興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