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條例  獎勵及處罰 ( 106 年 01 月 11 日)
第44條
觀光旅館、旅館與觀光遊樂設施之興建及觀光產業之經營、管理,由中央 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獎勵項目及標準獎勵之。